| 集团简介 |
| - 集团主要业务包括提供临时吊船及其他设备的租赁服务,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及发电机;及设备及零部件贸易 ,主要包括固定吊船、马达及钢缆。 - 集团向供应商独立采购马达及其他临时吊船组件,并在位於香港八乡的仓库及维修工场组装吊船。 |
| 业绩表现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截至2025年9月止六个月,集团营业额上升29%至5259万元,业绩转亏为盈,录得股东应占溢利 248万元。期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加1.3倍至1351万元,毛利率增长11.3个百分点至25.7%; (二)於2025年9月30日,集团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713万元,借款为3862万元,资产负 债比率(按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附息应付款项、租赁负债、贷款及借款除以权益总额计算)为 51%(2025年3月31日:56.9%)。 - 2024/2025年度,集团营业额下降1.6%至1.06亿元,股东应占亏损扩大42.5倍至 2470万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减少4.1%至2292万元,毛利率下跌0.6个百分点至21.6%; (二)设备安装、拆卸及检测服务收入减少16.6%至4097万元,占总营业额38.6%;设备及零部 件贸易收入上升7.5%至563万元;来自租赁设备及零部件之租金收入增加11.3%至5946 万元,占总营业额56.1%; (三)於2025年3月31日,集团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237万元,借款为4240万元,资产负 债比率(按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附息应付款项、租赁负债、贷款及借款除以权益总额计算)为 56.9%(2024年3月31日:23.3%)。 |
| 公司事件簿2024 |
| - 2024年7月,主要股东李如梁以320万元(相等於每股$0.04)向执行董事邓铭禧出售集团 8000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21.28%。完成後,李如梁持有集团权益由26.21%减至 4.93%,而邓铭禧持有集团权益21.28%,并以每股$0.04向余下股东提出收购建议,涉资最高 704万元,及疑维持集团现有业务及上市地位。8月,共有12.8%股份接纳要约,邓铭禧持有集团权益 增至34.08%。 |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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