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集团与中国中央电视台(央视)之业务合作始於1999年,集团亦提供央视特定热播电视节目广告时间年度 投标程序之代理服务。 - 集团为电视台及广告客户提供全面的增值服务。包括向电视台提供广告市场分析以提升其电视节目的可销性, 并为其电视节目进行推广活动,以提高其知名度及收视率。对於广告客户,集团向其提供的服务包括广告活动 分析与策划、广告播出监测与评估及内容制作,以提高其电视广告活动的有效性。 | ||||||||||||||||||||||||||||||
| 业绩表现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 2024年度,集团营业额下跌19.4%至6.13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则增加 10.5%至1.07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65.3%至2.02亿元,毛利率上升16.9个百分点至32.9%; (二)年内,电视媒体资源运营收入减少29.9%至3.43亿元,占总营业额56%;内容经营、其他整 合传播服务及其他收入下跌8.3%至1.03亿元,占总营业额16.8%;数字营销及网络媒体收 入增长11.6%至1.31亿元,占总营业额21.4%;租赁收入下跌12.5%至3530万元 ; (三)於2024年12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17亿元,另有银行存款7.19亿元, 除租赁负债176万元外,并无任何计息债务。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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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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