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集团股份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编号为601995。 - 集团控股股东为国有投资公司中央汇金投资。集团的业务架构如下: (1)投资银行:为客户提供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及资产证券化和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服务,具体包括境内外 上市及再融资的保荐与承销,境内外各类固定收益融资工具的承销,企业并购重组、债务重组、私募融 资等交易的财务顾问服务; (2)股票业务:为境内外专业投资者提供「投研、销售、交易、产品、跨境」的一站式股票业务综合金融服 务,具体主要包括机构交易服务和资本业务等; (3)固定收益:为境内外企业和机构客户提供固定收益类、大宗商品类和外汇类证券及衍生品的销售、交易 、研究、谘询和产品开发等一体化综合服务,具体包括利率业务、信用业务、结构化业务(含证券化产 品和非标产品等)、外汇业务、大宗商品业务(含期货业务)等; (4)资产管理:为境内外投资者设计及提供多元化的资产管理产品及服务,包括社保及年金投资管理业务、 机构委托投资管理业务、境外资产管理业务、零售及公募基金业务等; (5)私募股权:服务於境内外投资者,为其设计及提供一体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企 业股权投资基金、母基金、美元基金、实物资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等; (6)财富管理:为个人、家族及企业客户提供范围广泛的财富管理产品及服务,具体包括交易服务、资本服 务、产品配置服务等,其中资本服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 - 集团主要在中国国内经营业务,亦在香港、纽约、伦敦及新加坡设立网络。 |
| 业绩表现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2021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20﹒5%至414﹒61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增长 49﹒5%至107﹒78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年内,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加24﹒8%至194﹒81亿元,占总收入47%;利息收入上升 28﹒9%至72﹒76亿元,占总收入17﹒6%;投资收益增长11﹒7%至147﹒03亿元, 占总收入35﹒5%; (二)投资银行:分部收入及其他收益上升10﹒7%至67﹒81亿元,营业利润增长31﹒9%至 24﹒54亿元; (三)股票业务:分部收入及其他收益增加50﹒6%至103﹒66亿元,营业利润增长74﹒9%至 70﹒56亿元; (四)固定收益:分部收入及其他收益上升7%至63﹒75亿元,营业利润则减少7%至22﹒38亿元; (五)资产管理:分部收入及其他收益增长17﹒9%至15﹒52亿元,营业利润增加27﹒1%至 4﹒79亿元; (六)私募股权:分部收入及其他收益增加25﹒3%至25﹒45亿元,营业利润增长16﹒3%至 12﹒84亿元; (七)财富管理:分部收入及其他收益上升33﹒1%至112﹒07亿元,营业利润增长51﹒3%至 28﹒57亿元; (八)於2021年12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为661﹒43亿元,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应付经纪业务客户及应付承销业务客户款项)∕(资产总额-应付经纪业务客户及应付承销业务客户款 项))为84﹒6%(2020年12月31日:84﹒1%)。 |
| 公司事件簿2025 |
| - 2025年12月,集团与东兴证券(沪:601198)(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持有45﹒14%)及信达 证券(沪:601059)(由中国信达(01359)持有78﹒67%)订立合并协议如下: (一)集团与东兴证券及信达证券拟采取换股方式实施吸收合并,由集团向东兴证券A股股东发行集团A股股 份以换取东兴证券全部已发行股份,每1股东兴证券A股将发行0﹒4373股集团A股,及每1股信 达证券A股将发行0﹒5188股集团A股,故集团因吸收合并而发行的A股数量为不超过 30﹒96亿股; (二)集团与东兴证券及信达证券的异议股东将会获提供现金选择权,其中集团异议股东将有权以每股A股 34﹒8元人民币及每股H股18﹒86港元向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出售集团股份,而东兴证券的异议股 东将有权以每股A股13﹒13元人民币向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出售东兴证券股份,以及信达证券的异议 股东将有权以每股A股17﹒79元人民币向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出售信达证券股份; (三)完成後,东兴证券A股及信达证券A股将相应予以退市及注销,集团将作为承继东兴证券及信达证券的 全部资产等全部权益,而中国信达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因换股後分别持有集团权益16﹒71%及 8﹒06%。 |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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