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基金目标:持有及投资中国的商业物业,以及从事物业发展与相关活动,基金不得从事房地产以外之业务。 - 物业组合:於2018年6月,集团的物业组合涵盖写字楼、零售、服务式公寓及酒店物业业务;写字楼物业 组合包括北京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及重庆大都会东方广场商厦;零售物业组合包括两个分别位於北京东方广场 及重庆大都会东方广场的购物中心;服务式公寓物业组合包括由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客房所改造的服务式公寓 ;酒店物业组合包括4家五星级酒店,即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成都天府丽都喜来登饭店、渖阳丽都索菲特酒 店及重庆海逸酒店。 - 主要股东汇贤控股为长实地产(01113)之附属公司。 - 基金管理人为汇贤房托管理有限公司,由中信证券国际、长实地产及ARA Asset Management分别持有40%、30%及30%权益,管理人费用为每年物业收入净额之1%。 - 受托人为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 - 分派政策:管理人的政策为於上市日期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及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财 政年度分派相等於可供分派收入的100%之款项,而其後於每个财政年度分派可供分派收入至少90%予基 金单位持有人。无论如何,分派比例不可少於90%。基金每年分派两次股息,分别於每年11月底及6月底 支付。 - 於基金单位上市期间,基金单位持有人无权要求管理人赎回其基金单位。 | ||||||||||||||||||||||||||||||||||||||||||||||||||
| 业绩表现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 2024年度,集团营业额减少0.3%至23.37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亏损扩大31.1% 至7.37亿元,可供分派收入下跌88.5%至2600万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年内,物业收入净额下降4.8%至13.03亿元;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亏损扩大26.9%至 10.98亿元; (二)写字楼:营业额减少3.5%至10.29亿元,占总营业额44%,分部溢利下降4.5%至 7.44亿元;年内,北京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平均现收月租下跌2.6%至每平方米260元,占用 率为84.5%;重庆大都会东方广场商厦平均现收月租下跌2.2%至每平方米87元,占用率为 76.8%; (三)商场:营业额下降11.1%至6.4亿元,占总营业额27.4%,分部溢利下跌18.8%至 3.84亿元;年内,北京东方广场新天地平均现收月租下降12.8%至每平方米631元,占用率 为92.4%;重庆大都会东方广场商场之占用率已达50%; (四)公寓:营业额下跌3.6%至1.63亿元,分部溢利则增加7.3%至8800万元; (五)酒店:营业额上升29.5%至5.05亿元,占总营业额21.6%,分部溢利增长1.6倍至 8700万元; 1﹒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平均入住率增加24.7个百分点至66.7%,平均每晚房价则减少 5.9%至1496元; 2﹒渖阳威斯汀酒店:平均入住率增加6.2个百分点至53.6%,平均每晚房价上升0.5%至 553元; 3﹒重庆大都会凯悦酒店:平均入住率微升0.2个百分点至75.7%,平均每晚房价则减少4%至 641元; 4﹒成都天府丽都喜来登饭店:平均入住率上升13.3个百分点至77.9%,平均每晚房价增加 5.9%至613元; (六)於2024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为29.77亿元,银行贷款为57.77亿元。 债务对资产总值比率为16.8%(2023年12月31日:18.2%)。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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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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