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专营巴士及非专营公共运输服务,以及物业持有及发展。 - 专营巴士业务乃集团的核心业务,主要透过九龙巴士和龙运巴士在香港提供专营公共巴士服务,服务范围涵盖 九龙、新界及港岛。 - 集团亦为香港各类客户提供度身设计的非专营运输服务,并提供往来落马洲和皇岗的24小时跨境穿梭巴士服 务。 - 此外,集团透过持有深圳一家合营企业的35%权益及北京两家合营企业的31.38%权益,於深圳经营公 共巴士、小型巴士及计程车服务,以及在北京经营计程车及汽车租赁服务。 - 集团亦持有及发展非住宅物业作投资物业用途。 | |||||||||||||||
| 业绩表现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 2021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16.3%至72.02亿元,股东应占溢利下跌87.1%至2.45亿元 。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专营巴士业务:营业额增长17.4%至69.4亿元,占总营业额96.4%,分部溢利下跌 67.6%至6585万元; 1﹒九龙巴士:除税後盈利减少50.1%至10.14亿元,若不包括去年同期政府补贴8.96亿 元,则录得除税後盈利7.94亿元;车费收入上升18.5%至62.9亿元,总经营成本增长 1%至66.1亿元; 2﹒龙运巴士:除税後亏损3500万元,去年则录得除税後盈利60万元;车费收入减少7.4%至 3.2亿元;总经营成本下跌9.4%至4.26亿元; 3﹒非专营运输业务:除税後盈利减少78.8%至880万元;於2021年12月31日,阳光巴 士集团的车队共有397部已获发牌的巴士;新港巴共有15部巴士; (二)物业持有及发展:营业额减少32.3%至4934万元,分部盈利下降96.9%至4810万元; (三)其他:营业额上升2%至2.13亿元,分部溢利减少52.6%至2242万元; (四)於2021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存款及现金为8.26亿元,银行贷款为31.33亿元,流 动比率为1倍(2020年12月31日:1.1倍)。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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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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