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专营巴士及非专营公共运输服务,以及物业持有及发展。 - 专营巴士业务乃集团的核心业务,主要透过九龙巴士和龙运巴士在香港提供专营公共巴士服务,服务范围涵盖 九龙、新界及港岛。 - 集团亦为香港各类客户提供度身设计的非专营运输服务,并提供往来落马洲和皇岗的24小时跨境穿梭巴士服 务。 - 此外,集团透过持有深圳一家合营企业的35%权益及北京两家合营企业的31.38%权益,於深圳经营公 共巴士、小型巴士及计程车服务,以及在北京经营计程车及汽车租赁服务。 - 集团亦持有及发展非住宅物业作投资物业用途。 | |||||||||||||||
| 业绩表现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 2023年度,集团营业额增长19.3%至78.85亿元,股东应占溢利下跌26.8%至4.02亿元 。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专营巴士业务:营业额增加18.9%至75.64亿元,占总营业额95.9%,业绩转亏为盈,录 得分部盈利3460万元; 1﹒九龙巴士:经营业绩转亏为盈,录得除税後盈利1150万元;车费收入增加16.7%至 67.41亿元,总经营成本增长5.2%至70.7亿元; 2﹒龙运巴士:经营业绩转亏为盈,录得除税後盈利2310万元,;车费收入增加66.4%至 5.27亿元;总经营成本增加20.2%至4.97亿元; 3﹒非专营运输业务:除税後盈利增长8.9倍至1390万元。於2023年12月31日,阳光巴 士集团的巴士数目为421部,新港巴的巴士数目为15部; (二)物业持有及发展:营业额上升61.1%至8291万元,分部盈利下降34.2%至3.34亿元; (三)於2023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存款及现金为12.08亿元,另有受限制银行存款4.48 亿元;银行贷款为46.4亿元。流动比率为1.0倍(2022年:1.1倍)。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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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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