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专营巴士及非专营公共运输服务,以及物业持有及发展。 - 专营巴士业务乃集团的核心业务,主要透过九龙巴士和龙运巴士在香港提供专营公共巴士服务,服务范围涵盖 九龙、新界及港岛。 - 集团亦为香港各类客户提供度身设计的非专营运输服务,并提供往来落马洲和皇岗的24小时跨境穿梭巴士服 务。 - 此外,集团透过持有深圳一家合营企业的35%权益及北京两家合营企业的31.38%权益,於深圳经营公 共巴士、小型巴士及计程车服务,以及在北京经营计程车及汽车租赁服务。 - 集团亦持有及发展非住宅物业作投资物业用途。 | |||||||||||||||
| 业绩表现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 2024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4.2%至82.15亿元,股东应占溢利则下跌53.4%至1.87亿元 。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专营巴士业务:营业额上升3.8%至78.49亿元,占总营业额95.5%,分部盈利增长3.9 倍至1.68亿元; 1﹒九龙巴士:录得除税後盈利1.27亿元;车费收入增加3.1%至69.49亿元,总经营成本 增长1.1%至71.5亿元; 2﹒龙运巴士:除税後盈利增长80.5%至4170万元;车费收入增加19%至6.27亿元;总 经营成本增加16.5%至5.78亿元; 3﹒非专营运输业务:除税後盈利增长48.2%至2060万元。於2024年12月31日,阳光 巴士集团的巴士数目为409部,新港巴的巴士数目为15部; (二)物业持有及发展:营业额上升19%至9862万元,业绩转盈为亏,录得分部亏损1811万元; (三)於2024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存款及现金为15.54亿元,另有受限制银行存款为 3.76亿元;银行贷款为42.11亿元。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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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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