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集团股份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编号为601330。 - 集团之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为国有企业,乃一间由北京市政府授权的大型国有投资公司,业务范畴包 括金融及现代服务业;科技、现代制造业及新能源;城市功能开发及环境保护;及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及体育 。 - 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技术顾问、兴建、营运及保养,服务分类如下: (1)项目建设:设计及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集团一般会聘用第三方建筑及安装服务供应商兴建项目; (2)项目营运:业务运作包括垃圾接收、储存及输送系统、垃圾焚烧系统及残留物处理系统;集团主要使用 炉排炉焚烧炉以焚烧高湿度低热值的城市生活垃圾,其中垃圾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能及热能用於制造 蒸汽,以驱动涡轮发电机生产输送至电网的电力;而焚烧垃圾会产生炉渣、飞灰及废水(渗滤液),其 中炉渣冷却後可用於制造砖头及道路建筑的填料;及 (3)技术顾问服务。 - 集团之主要客户为中国中小型城市的地方市级机关及国有企业。 | |||||||||||||||||||||||||||||||||||||||||||||||||||||||
| 业绩表现2026 | 2025 | 2024 | 2023 | 2022 | |||||||||||||||||||||||||||||||||||||||||||||||||||||||
|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26年6月止六个月,集团营业额上升11.4%至18.77亿元(人民币; 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增长23.2%至4.65亿元。期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上升12.4%至9.37亿元,毛利率增加0.4个百分点至50%; (二)期内,垃圾处理及发电供汽业务收入为15.31亿元,占总营业额81.6%; PPP项目利息收入 为1.96亿元,占总营业额10.5%;其他收入为8206万元; (三)期内,集团累计处理生活垃圾766.03万吨,增长7.1%;实现上网电量为22.6亿度,增加 7%;累计供汽量66.42万吨,上升28.9%; (四)於2026年6月30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14.46亿元,短期及长期借款分别为2.93亿元及 65.26亿元。流动比率为2.06倍(2025年12月31日:2.28倍),资产负债比率( 以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为60.3%(2025年12月31日:60.5%)。 | |||||||||||||||||||||||||||||||||||||||||||||||||||||||
| 股本变化 | |||||||||||||||||||||||||||||||||||||||||||||||||||||||
| |||||||||||||||||||||||||||||||||||||||||||||||||||||||
| 股本 |
|